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热水系统及二次供水系统等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服务地点:****(高新区仙临路666****社区****中心
四、采购预算价:43万元/年
五、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竞价采购(公告时间: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1.维修保养:(1)空调系统包括中央空调、层流净化空调、多联机、精密空调、分体式等空调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维修维保范围包括全院所有暖通设备含控制系统、电气柜、主机、循环水泵、冷却塔、循环水系统、送排风系统、末端空调通风系统(含风机盘管、新风机、风柜、空调机、排风机、风管、水管、阀门、保温、水电气线路和管路等)等涉及空调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等各类有关设备维修保养服务;(2)热水系统维修维保范围包括空气源、热水罐、水泵、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及其附属管道设备设施等各类有关设备维修保养服务;(3)二次供水系统维修维保范围包括水泵、水箱、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及其附属管道设备设施等各类有关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2.清洗更换(包括消毒、杀菌、除垢、除锈、清洗、钝化和预膜等):(1)定期对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清洗、消毒,对循环水系统水质处理、换季清洗,对中央空调主机传热管化学清洗;(2)定期对净化空调过滤器清洗,初效过滤器1-3个月更换一次(协助指导物业半个月清洗一次)、中效过滤器3-6个月更换一次、高效过滤器1年更换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和发生特殊污染必须更换(含材料设备采购、运输,旧过滤器拆除,新过滤器安装,风柜维修、更换,更换高效过滤器后漏风校验,过滤器安装后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等一切费用),协助指导物业按要求对出风口、回风口等风口清洗消毒,并对内机及风机盘管每年两次全面检查;(3)出具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有第三方合格检测报告。
(二)人员要求
1.维保方派驻不少于一名固定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指导并参与物业日常巡检维护(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并存档),保证设备设施的运行正常,完全满足使用需要。
2.配置驻场技术人员具有从事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工作3年(含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维保方未经院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驻场技术人员。若更换驻场人员,须经过上岗考核,并在采购人认可后,方能变更。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定员定岗,职责明确,针对设备的运行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并实施。
4.维保方建立驻场人员值班制度和提供24小时应急联系电话,所有驻场人员持证上岗,在现场作业时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维保作业。
5.合同期间,维保方负责对物业的相关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不额外付费),建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帮助提高操作维护人员对空调等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程序及一般故障排除技术的相关认识,提高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为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更好的条件。
(三)服务要求
1.具备对我院中央空调主机、整体系统及各类空调等后勤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能力,处理好涉及中央空调主机等设备设施稳定性、能耗利用率等问题,确保安全、稳定、节能运行。
2.维修时效: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维保方接到通知需在30分钟内派出专业维修人员赶到现场,紧急排除故障。一般故障处理(不需拆卸或更换设备和配件或更换故障小部件)时间不超过2小时;较大故障(设备专用配件损坏)处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重要部件损坏或更换设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备用方案应急解决问题,确保以最快速度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启动。(1)对影响系统的大故障,要求维修人员加班加点,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2)特殊情况(如无备件、特殊元件等)不能及时修复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采取应急措施。
3.维修质量:(1)对同一部件连续三次维修未能恢复正常运行,必须更换新的部件;(2)由于供应商原因(误维修、误操作、使用质量不合格配件和材料)损坏的空调机组零配件,维保方必须无偿更换新件,维保方将负全责;(3)如因维保导致设备机组故障、引起的设备损坏,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停机检修:一年一次的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等设备停机检查和预防性保养,每年停机期间进行一次各项检查,以便能正确评价设备的状态,为下一个供冷供热季节的运行作好准备。
5.维保方在维修保****政府、院方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在合同期内如果发生维修保养的质量安全、人员安全、设备安全问题及其它相关问题,由维保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院方损失的,院方有权向维保方追偿。
(四)其他要求
1.维保方承担包括保证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热水系统及二次供水系统等及附属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的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和净化空调所需要的高、中、初效过滤器及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人工费、 维修费及配件更换等一切费用。
2.配合医院接受相关部门各类检查及考评。
3.每次维修保养后应提交书面维修保养详单给院方,双方签字存档;维修保养合同期满后,维保方应向院方提交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维修保养月、季、年报表,检测、统计资料等,并配合做好交接工作。
4.常备机组常用零配件:如真空油、冷冻油、传感器、过滤器等,保证及时排除机组运行故障,保确机组正常运行(更换零配件应优先选择原品牌、规格型号,如果确须更换其他品牌需要供货方提供相关保证)。
5.由于维保方直接或间接原因(误维修、误操作、使用质量不合格配件和材料)损坏的零配件,维保方必须无偿更换合格新件;如因维保方的原因(提供的零配件质量不合格造成设备损坏或零配件提供不及时等)造成设备不能及时修复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因维保工作实际需求,涉及对原有吊顶进行拆除作业或需在墙体进行开孔等操作,维保方应全权负责拆除及后续恢复工作。拆除过程中,维保方需采用专业工具及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高效进行,且不对周边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坏。拆除完成并顺利完成相关维保工作后,维保方应严格按照原有设施的材质、样式及安装标准,予以精准恢复,使恢复后与周边环境保持一致的美观性与功能性。若在整个维保过程中,因维保方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原有装饰吊顶、墙面或地面等出现损坏情况,维保方需立即启动自主解决机制。针对吊顶、墙面、地面等损坏,需依据损坏程度,对受损部位进行修复、更换或整体翻新,确保整个建筑空间的装饰完整性不受影响,相关修复费用及因修复工作产生的额外成本均由维保方自行承担。
七、报价及支付方式:
1.报价包括:****服务所需的材料、零配件、人工、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和包含各环节税金等全部包干费用以及服务期内可能发生的费用,原则上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无预付款,维保服务费用按季度据实支付;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报送资料完整齐全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上一季度应付维保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维保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维保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若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中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维保方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
九、联系方式:基建办 137****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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