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德****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二期)常规建筑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北路355号
中标(成交)金额:参照《****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调整**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川价费〔2004〕28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收费标准的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德****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二期)常规建筑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项目所涉常规建筑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工作并提供所有完整检测资料为止。本项目施工工期为435日历天。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美情,简杰,彭兴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以固定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圆整)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价为:参照《****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调整**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的通知》(川价费〔2004〕28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收费标准的48%;
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李仕祺
联系电话:028-****8659
邮箱:****@126.com
地址:****园区三色路269号9栋2单元10层1001号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未按要求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 址:**省**市**区景乐北路78号附5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838-****202
名 称:****
地 址:****园区三色路269号9栋2单元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李仕祺 028-****8659
项目联系人:李仕祺
电 话:028-****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