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输厅关于加****运输厅行政执法业务协同平台综合执法系统执法全过程监管模块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拟采购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流量卡一批,现将本次采购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流量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内容:5G执法记录仪30台、采集工作站1台、5G流量卡5张。包含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VPDN专网配置、省厅执法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对接、操作培训、质保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4.项目预算:人民币180600元。
5.项目执行说明:本项目采购实施及履约验收为本年度实施,全部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平台对接、现场验收工作于本年度完成。项目资金拟申请纳入2027年度部门财政预算安排,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不计利息。供应商参与采购,即已充分知悉本项目财政预算安排客观背景及国库集中支付存在资金实际拨付跨年度的潜在风险。
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部署、平台对接及现场验收。
7.质保要求:执法记录仪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采集工作站硬盘质保不少于3年;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8.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供货完成、安装调试、VPDN专网配置、省厅执法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对接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采购人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内部审批并向财政部门提交国库集中支付申请,资****财政国库审核、预算指标下达情况为准。
因国库年度结算关闭、预算指标下达时序等财政客观管理原因,造成资金实际拨付顺延至下一预算年度的,该情形不属于采购人逾期付款,供应商已知悉前述风险。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本项目设备接入省厅执法全过程监管子系统的技术能力,须出具平台对接承诺函,保障设备可完成注册、定位上报、语音点呼、视频点呼、录像上传等全部业务功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报价方式
(时间均为**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获取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于**市交通运输官方网站,供应商可直接在本公告页面下载全套采购文件附件。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08:30。逾期送达、包装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4.递交地点:****(详细地址:**省**市**区海滨大道北193号)。
5.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开展评审,详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四、需提供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须装订密封,包含但不限于:报价函、分项报价表、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查询截图、省厅平台对接承诺函、跨年支付知悉承诺书、产品检测报告、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方案等,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编制。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无预付款,不计利息。项目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及合规发票后,采购人严格按照法规时限完成付款审批及财政报送流程。因财政年度预算、国库结算等客观原因,资金实际拨付存在顺延至2027年度的风险。供应商须充分自行评估资金占用成本,所有相关风险及费用全部包含在本次采购总报价内。
2.项目验收标准:全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VPDN专网配置到位,成功接入省厅执法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实现设备在线、单北斗定位上报、视频点呼、语音点呼、录像上传等全部功能正常,方可视为验收合格。
3.供应商可自行开展现场了解,充分掌握项目实施环境,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4.本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15个自然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袁生
联系电话:0759-****970
联系地址:**市**区海滨大道北193号
公告发布网站:****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6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2026年执法记录仪采购书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