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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石规资闲定〔2026〕04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石规资闲定〔202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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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电子监管号****402020A00061,土地坐落下路街道金彰村转盘组、柏树村沙浩组,面积为2.61393公顷,应动工日期为2021年1月2日前、应竣工时间为2023年1月2日前。
该宗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动工,未动工开发国有建设用地超过二年的情况,****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石规资闲调〔2026〕0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政府决策暂缓建设,未开工建设。
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胡雪莉 联系电话:023-****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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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