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两处土方资产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拟公司对下列拍卖标的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县汪岗镇**庙村项目建设工程剩余土方资产,土方工程量约4692.92m3,起拍价3.73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6000元及履约保证金10000元;
标的2:**县绿杨乡狮子岭村七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工程剩余土方资产,土方工程量约8482.37m3,起拍价8.22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10000元及履约保证金20000元。
注:上述2处标的分别单独拍卖,各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实际展示现状为准,成交后实际交付数量与公告数量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成交价及佣金均不做调整。
二、拍卖时间:2026年9月17日下午3时。
三、拍卖地点:**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B区(南三楼****交易中心。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五、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将竞买。标的1竞买人须为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或相关砂(沙)石料建材加工销售等资质;标的2的竞买人须具备相关地质灾害治理资质。
2、竞买人应于2026年9月16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至公****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并于2026年9月16日17时前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资****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相关拍卖文件。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竞买人同时报名参与2处标的竞买的,除同时交纳对应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须满足标的2的报名条件。
六、特别提示:
1、拍卖成交后,涉及到拍卖标的的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其他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的土方工程量为第三方测量机构提供,**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买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3、拍卖标的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实际展示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到标的所在地实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所有现状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4、委托人不负责处理采挖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运输车辆如需使用当地村组道路或相关单位场地、道路,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
5、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自行确认运输路线,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事故、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道路运输不允许超国标车辆通行,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
7、本次拍卖标的1为现场堆放物,买受人需自行装载并****村委会另行缴纳转运费用约6000元;标的2为地质灾害点隐患排险项目,需买受人按照委托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对边坡进行坡面整形、修建护脚墙和截、排水沟,具体以委托方提供的图纸为准,由买受人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8、买受人在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风险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道路运输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多余土方处置承诺书、履约合同。买受人应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同时买受人须自付清成交价款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受领拍卖标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拍卖标的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完毕,买受人领取标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未在此约定期限内清场完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买受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将土方全部运走清场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拍卖人将扣除拍卖佣金、拍卖标的的测量费、价值评估费、土方测量费及其他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后的竞买保证金余款无息退还给买受人(若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的,买受人还应补足差额),履约保证金由收取单位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11、未尽事宜,详见各标的《拍卖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 名:****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南一路支行
账 号:5781 5752 4250
八、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 名:****管理中心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 户:840********057418
行 号:402****13130
九、联系方式:**县闻一多大道128号
胡先生180****5123
****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