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公众对“**综保区露酝果酒生产项目”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综保区露酝果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精细化工及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
(3)总投资:14000万元
(4)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碳酰氟、全氟丁酰氟、全氟庚酮、全氟丁酸乙酯等新型阻燃剂系列产品中试生 产线,年产能4500吨;建设胞苷酸、尿苷酸二钠、盐酸多塞平及1,1,2-三甲基-1H-苯并[e]吲哚、泰尔登(氯普噻吨)、磺胺多辛、磷酸三(丁氧基乙基)酯(TBEP)、DL-高半胱氨酸硫内酯盐酸盐、N-乙酰-L-酪氨酸、N-乙酰-DL-色氨酸、亚硝酸异戊酯等 11条生产线,年产能450吨。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办公楼等相关的附属设施。
(5)建设地点:**省黔东南州**县邦洞街道高野村道马,项目中心经纬坐标(E109°13′44.38617″,N27°0′23.81067″)。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黔东南州**县邦洞街道高野村道马
联系人及电话:王总 139 1278 1199
邮箱:****@qq.com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黔****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187 8511 1329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中天会展城TA-1-29-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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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