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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县级相关部门于2024年10月25日组织专家组对****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恢复治理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位置
****煤矿位于**四烈乡永华村,距离县城13公里,土地权属为**庆符镇(原四烈乡)永华村梨子组。
二、矿山生态修复措施
主要为矿山关闭时的井口封闭、煤矸石外运处理,边坡堡坎、排水沟修建、过境溪沟治理,工业广场再利用等。
三、生态修复完成情况
本工程自2021年3月22日开工,2022年4月29日完工,按照设计完成井口封闭、煤矸石外运处理,边坡堡坎、排水沟修建、过境溪沟治理等,质量检验评定符合相关规定,施工资料基本齐全、规范,工程总体质量能达到设计要求。
四、复垦验收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县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验收会对该治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外业验收及内业审查,专家组提出建议:“矿山****广场用地转让相关手续后通过验收。”,截至2026年7****广场已办理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五、公示时间
****煤矿矿山治理工程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8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人:黄松,联系电话:083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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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