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采购人委托,****档案馆新馆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档案馆新馆窗帘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窗帘
4、预算资金:70.326789万元;投标限制价:70.326789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其他资质要求:
(1)参照财库〔2016〕125号,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6-09-09 1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09-16 10:00截止,登录“****政府网”(www.****.cn)知悉并前往****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依据,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6-09-2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09-29 10:00。标书代写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地点:**区**路290弄12号6楼。
2、开标地点:**区**路290弄12号6楼。标书代写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政府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采购人:****
地址:**区淞宝路104号
联系人:吕黎明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区**路290弄12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