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委员会关于****BDO催化剂国产化替代一体化项目核准报告的批复 | ||||||||
| 索 引 号: | **** | 发文字号: | **发改环资字〔2026〕145号 | ||||||
| 发文机构: | ****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行政许可 | ||||||
| 概 述: | ****委员会关于****BDO催化剂国产化替代一体化项目核准报告的批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9-09 15:28:5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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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BDO催化剂国产化替代一体化项目备案的请示》(瑞化司〔202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地区BDO生产企业废铜铋催化剂处理问题,完善化工循环发展链条,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稳定,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自治区人
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同意建设****BDO催化剂国产化替代一体化项目(2608-150303-04-01-683840)。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
三、本项目规划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套废铜铋催化剂再生装置,年产铜铋催化剂160t;配套建设综合楼、****中心,公用工程设施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同时,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构建完善的生产和质量检测体系。二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套废铜铋催化剂再生装置,年产铜铋催化剂160t;配套建设公用工程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为年产铜铋催化剂320吨。
四、项目总投资为15763.2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局**分局关于****BDO催化剂国产化替代一体化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