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和《**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相关文件要求和地块变更后的规划用途,****规划局于2026年7月委托****对智慧**侧、****小学东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1)地块信息
调查地块位于**省**市沭****社区内,地块北至清韵路(约5m),**农田,南至智慧路(约10m),****小学(约5m)和文华路(约2m),中心坐标为东经118.77430°,北纬34.07751°,占地面积为84200平方米(合126.30亩)。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沟渠和农村道路,拟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教育用地。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分类标准,该地块用地分类名称包含城镇住宅用地(代码是0701)、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代码是0702)、教育用地(代码是0804)。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执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及相邻区域历史与现状
资料显示,项目调查地块在2018年前主要为沟渠、农田、林地和农村道路,地块内沟渠用途为灌溉周边农田;2018年至2020年,地块内树木被清除,地块主要为农田、农村道路和沟渠;2020年,地块内**脉﹒状元里临时售楼处、地块东部部分地块撂荒;2020年至2025年,地块主要为农田、华脉﹒状元里临时售楼处、沟渠、农村道路和其他林草地;2025年至2026年,临时售楼处进行拆除,地块北部新开沟渠,沟渠用途为灌溉周边农田,地块东北部**大棚;在2026年现场踏勘时,售楼处已经拆除恢复为农田,大棚已经废弃,地块主要为农田、沟渠、农村道路和其他林草地。
资料显示,项目调查地块周边500m区域在2012年前主要为农田和村庄;2012年,地块西侧****学校;2016年,地块南侧**苏奥学士园小区、东侧**沭河家园二期、西侧**智慧家园、西北侧**水木清华、东北侧吕圩村大部分房屋拆除、南侧闸口庄部分房屋拆除;2018年,地块西侧****文化创意产业园、南侧苏奥学士园扩建、南侧闸口庄拆除部分改造为**公园;2020年,地块南侧苏奥学士园进行扩建、****实验小学、南侧闸口庄大部分房屋拆除;2022年,地块****慈善总会,南侧**华脉﹒状元里;2025年,****中心扩建。2025年至今,地块500m范围区域主要为农田、学校、小区、公园、产业园、****中心。
(3)地块及相邻区域潜在污染源
项目调查地块内历史和现状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调查地块周边500m历史和现状均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工业生产及相关经营活动、重点行业企业,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不存在特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迁移转化途径。
(4)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分析,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不存在异常,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也不存在异常,地块内污染物检测浓度与对照点位相比无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项目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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