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二期;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 12000 万元,购置激光切割机、变电站、等离子焊机等设备,通过钢板成型及焊接等工艺,建设石油化工设备、船用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 5000 吨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备案(港管审备〔2026〕41 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喷砂废气经密闭车间抽吸风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 排气筒(15m)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废气经车间抽吸风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 排气筒(15m)排放;酸洗钝化废气经车间抽吸风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 排气筒(15m)排放;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每套焊接设备配备一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到苏环洋口港****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运营期间将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0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