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72618N/202609-0000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9-08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年产3500吨光伏包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500吨光伏包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3500吨光伏包装新材料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农民创业园中昊港创合庐智造产业园18#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8日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00万元于****农民创业园中昊港创合庐智造产业园18#号厂房,建设“年产3500吨光伏包装新材料项目”。本项目购置**中昊港创合庐产****公司中昊港创合庐智造产业园18#号空置厂房,总建筑面积2916.88m2,购置自动上料搅拌机、挤出机、拉伸机、延伸机、烘箱、收卷机及破碎机等生产设备,形成1条PET打包带生产线和1条PE缠绕膜生产线进行生产,达产后可形成年产PET打包带1500t和PE缠绕膜2000t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于2026年6月11日获****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文件《****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只需在现有厂房内安装设备后,即可投入生产,无需新征土地、**厂房,因此施工期影响很小。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负压收集的危废暂存间废气与集气罩收集的PET打包带生产线有机废气、PE缠绕膜生产线挤出废气,合并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设置在密闭房内,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乙醛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NMHC排放限值要求和表2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乙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循环冷却水接管入郭河片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排入马槽河。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郭河片区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取严值。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声源声级70dB(A)-90dB(A),厂界四周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除尘灰、沉渣和沾染塑料的废滤网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设备厂家清运回收,不在厂区暂存;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定期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和废润滑油桶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9513 | |||
| 传真: | 0551-****28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路与迎松****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