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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市正冲金矿尾砂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正冲金矿尾砂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官庄镇桃花村防水冲组
公示日期:2026年9月9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