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汽车零****基地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零****基地项目(一期)
地点:**省**市**区南王街道蓬寨路1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成立于2024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南王街道蓬寨路1号,租用蓬****公司厂区,环评规划建设内容包括:废旧发动机拆解、废后桥拆解、零部件再制造、废旧钢铁加工处理、废铝加工处理5项生产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曲轴再制造件1.8万件,连杆再制造件7.2万件,半轴再制造件1万件,废钢铁15万吨,废铝1.8万吨,废铜等有色金属5000吨。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期验收内容包括废旧发动机拆解、废后桥拆解、废旧钢铁加工处理、废铝加工处理4项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废钢铁15万吨,废铝1.8万吨,废铜等有色金属5000吨。零部件再制造生产内容纳入后期验收。
项目劳动定员100人,1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0天。
公示期:2026.9.9-2026.****.13(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8****035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