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EPC)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EPC)(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建设工期:730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现调整为“建设工期:640日历天(不含设计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
****
2026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