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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本项目( 1包、2包、3包)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各包有效投标递交单位数量均不足3家,未达到法定开标评审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流标)。经采购方及招标代理机构核实确认,本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包、2包、3包招标工作全部作流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