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申报“****纪委监委新址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9日 15:11 |
| 预算金额 | ¥233.924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10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桥路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81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100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申报“****纪委监委新址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采购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纪委监委新址物业服务项目
标包划分:一包
(2)简要技术及参数说明(采购内容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物业服务内容:房产设备管理维修服务、会议礼仪服务、保洁服务。
物业费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维修工具费用;日常卫生保洁的费用;清洁机械、清洁器具、各种清洁剂、****办公室家具清洁保养维护用品费用;垃圾袋、卫生间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垃圾清运费、化粪池清掏、隔油池(隔油罐)清掏、污水检测费、以及各类低值易耗品费用等;乙方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乙方企业办公、运营管理费用,企业税金、利润等。
物业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财政相关要求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3.924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机关****中心于2025年1月与**市**区****公司签署位于**市**区万泉庄路28号万柳新贵大厦(B座)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20819.41平方米,****纪委监委日常办公使用。该楼宇产权单位为**市**区****公司,其委托****为该办公楼宇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至2028年4月15日,目前正处于服务有效期内。
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采购物业服务,理由如下:(1)依据《**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以及第六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他人管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选定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之规定,该楼宇只能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纪委监委仅为该楼宇的使用单位之一,该楼宇还有其他使用单位,****纪委监委应该由该楼宇目前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2)管理服务稳定高效:由目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服务,可以保障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基于以上理由,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银丝沟1号2幢
三、公示期限
2026-09-09 08:00至 2026-09-16 17:00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在此期间,有关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2026年9月16日 17:00(**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宇
联系地址:**市**区**桥路17号
联系电话:010-****815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10-****8432、****842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10-****8100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