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桥校区二期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新桥校区二期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桥校区二期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8日

开标日期:2026年9月8日

****新桥校区二期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6669****广场C8栋2101

投标报价:人民币****8200.00元

质量:确保符合**省建设工程**杯评审标准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二期)竣工验收、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

地址:**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邮 编:230012

联系人:李帅鹏

电 话:0551-****64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邮编:230094

联系人:陈伯坚、常园园

电话:139****8204、189****2614

公示期: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139****8204、189****2614。

若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受理条件须符合《**市公共**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号)要求。投诉材料原件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件发送至****@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投诉联系人查收。投诉联系人:孙全权(******管理局)0554-****0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9日

附件(5)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