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蕉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国道G237线**岙村至**渔江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9-08 17:01

**市**宏鑫****公司,福****公司:

你们单位报送的《国道G237线**岙村至**渔江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蕉**部分路段已开工建设,“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生态环境局开展调查,**市**宏鑫****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项目起点位于****八都岙村,顺接现状国道G237线**段,经金垂村后路线右转前行并下穿三屿大桥、沈海高速云淡1号特大桥、温福铁路大云特大桥,路线转而向南展线,在穿过云淡门岛山边后,以桥梁形式跨过海域直达对岸沿渔江村北侧,路线继而向东北延伸,沿山腰布线后接拟建的渔江互通,最后在**市下白石镇上塘菜堂村东侧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7.750km。项目采用一级公路的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K0+316-K6+627.936段、AK0+000-AK0+802.6段,路基宽度18.5m),双向六车道(MK0+635.866-MK0+000段,路基宽度27.0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项目总投资80871.16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31.86万元。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利用,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边坡支护,尽量减少开挖创面。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综合利用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运往指定地点作为填方综合利用,加强弃渣管理和监控。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路段,应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鱼类产卵、候鸟迁徙越冬时段,强化施工噪声、灯光管控,保护红树林、水鸟及各类水生生物。临时用海、滩涂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障复原,及时开展生态修复。运营期加强海域常态化巡查,防范路面径流、污染物入海,持续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稳定。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区的午、夜间休息时段,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提****政府做好公路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排放限值。运营期公路两侧红线外35米范围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栈桥搭设与桩基施工全过程将采用高精度定位技术,确保桩基精准就位,有效避免因重复作业引发的悬浮泥沙污染。桩基钻孔施工期间,应采用泥浆循环利用工艺,禁止将钻孔泥浆及清孔废渣排入施工海域。施工场地需设置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各类施工废水须经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施工生产及洒水抑尘。

运营期,对跨海大桥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桥面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外排;两处观景平台生活污水分别经“化粪池+MA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观景平台绿化及公厕用水,不外排。

(四)落实废气治理措施

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及土石方运输应采取防风、降尘、洒水等措施,防止运输中物料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施工工地、弃土临时堆场等场所周围应设封闭的围挡,并采取防尘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自动冲洗等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水体、海域、岸边、农田、生态林地、生态敏感区等随意堆放或倾倒。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外若仍有剩余的,******厅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建立高效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部门的联动。跨海桥梁桥墩设置防撞设施,配套事故应急物资,确保事故情况下风险可控。加强过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控,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施工期强化海上作业及渔船通航管理,防范渔船与桥墩碰撞引发溢油事故。

四、建设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按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单位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环境局,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环境局负责。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6年9月1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