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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2家支行网点物防改造工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公示内容
本项目本包组经过两次邀请招标,01包防护玻璃采购两次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02包防护门采购两次均只有一家供应商(******研究所)参与。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组织开标,因此本项目两轮邀请招标均未达到法定投标主体数量要求,两次邀请招标均流标,故本项目拟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技术、商务要求等内容与前期一致,不作修改,继续委托本项目原三方代理机构****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以真实单位和姓名向****公司书面反映。若公示期后,无异议后进行下一步采购。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法律合规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路160号
联系人:尹宁
电话:159****01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周东升、刘宇
电话:024-****8575、024-****8491
电子邮件:****@126.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