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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溪体育公园及蟠龙音乐公园摊位招租公告
春溪体育公园内摊位1、摊位2实景
摊位1:炒粉、炒面、凉面、凉粉、豆腐干
摊位2:狼牙土豆、香酥鸡锁骨、油炸串串
蟠龙音乐公园内摊位3、摊位4实景
摊位3:卤味串串、辣卤、麻辣冷吃、鸡爪爪
摊位4:清补凉、水果茶、鲜榨果汁、冰粉、凉糕、冰糖葫芦
我方仅提供摊位场地,承租方全权负责人员、食材、水电、卫生、安全管理、经营合规等全部运营事项。
其他说明
1.本次报价为承租方承租摊位全部费用,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保洁、食材、设备、税费、食品安全风险等一切经营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成交通知书于询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
3.中选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必须正式开业运营,逾期未启动运营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摊位使用权,并不退还已缴租金。
4.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租确定的业态开展经营,若后续需要变更经营业态、调整经营品类,必须提前向我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我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
5.摊位所有经营流水须统一经过我司对公账户进行结算,双方按合同约定定期进行收益划转,承租方不得私自收取经营款项。
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询价的意向承租方,自动丧失询价资格;
2.未提交齐全报名材料的意向承租方,取消询价资格;
3.提交的证明材料超出报名要求范围的,取消询价资格;
4.参与询价的有效意向承租方不足3家的,该摊位询价终止;
5.摊位中选后,意向承租方无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