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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现将《****县四维村龙马年产18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四维村龙马年产18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项目
工程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镇四维村念屯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覃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