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外送检验项目(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11 10:00:00,更正为:2026-09-28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9-11 10:00:00,更正为:2026-09-28 10:00:00。标书代写
报价要求中报价说明由:
“本项目****医疗保障局《**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24版)(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因政策变化或国家主管部门对汇编标准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最新版本****医院收费标准基础上报折扣(所有检验的报价折扣为统一折扣)(折扣的定义:最高限价为10元的减到8.0 元叫8.0折。折扣就是80%=0.80) 。款项单价结算价格=最高限价×折扣。采购人在预算范围内据实采购和结算。”
变更为:
“本项目****医疗保障局《**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24版)(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因政策变化或国家主管部门对汇编标准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最新版本****医院收费标准基础上报折扣(所有检验的报价折扣为统一折扣)(折扣的定义:收费标准为10元的减到8.0 元叫8.0折。折扣就是80%=0.80) 。款项单价结算价格=收费标准×折扣。采购人在预算范围内据实采购和结算。”。
同步修改报价表备注描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9日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193
地址:**县**镇滨**路40号。
采购计划号:511********200001906[2026]00023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更正后的文件以一体化系统推送的文件为准。
名称:****
地址:**省**市**县
联系方式:028-****5915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31****2129
项目联系人:严睿、张羽、任文晓
电话:13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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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