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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财政厅 ****文物局关于印发**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2〕21号)规定,我市拟申报2027年度**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项目1项,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从2026年9月10日起至9月16日,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3、受理科室和电话:文化遗产科0577-****1592
附件:**省****储备库报备表(2027年度)
****
2026年9月9日
附件:
**省****储备库报备表( 202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市、县(市、区)财政局,文物局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总预算(万元) | 备注 |
| **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虞廷恺故居、孙诒让故居、心兰书社、**宗祠、**硐桥等5处消防工程 | 文物**工程项目 | 281.07 | |
注:项目类别按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考古,可移动文物保护及文物保护科技项
目,文物**工程项目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