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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
| 资金现金 |
| 200,000元 人民币 |
| 10,864,671.23元 人民币 |
| CQFJSGZHPG2026[JS] |
| 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区(二 期)外环境建设项目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石船镇石壁村居民新区(二 期)外环境建设项目 ”补遗发布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标书代写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 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 (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 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