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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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
**市三界镇M2025-33号出让地块 |
****公司 |
企业计划购置锯床、锻造线、热处理炉、清洗退磁机等设备,通过下料、锻造、热处理、机加工、清洗退磁、装配等工艺,实施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生产,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2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滚/插齿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磨(铣)边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DA003)。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金属边角料(圆钢头、氧化皮、金属屑、水淬渣)、废钢丸(含金属屑)、布袋收尘、一般废包装****公司进行处置;废磁粉、废布袋定期委托****中心处置;食堂废水隔油废油、油烟净化器废油定期****中心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过滤膜、油泥、废油石、清洗废液、废渣、生产废水隔油废油、收集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