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法发〔2004〕6号)和《****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管理规定》(湘高法发〔2018〕33号)、《****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湘高法发〔2018〕34号),****人民法院统****法院工作实际,我院将开展2026-2027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名册编制遵循属地管理、自愿申请、择优选录、**共享、 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工作安排
1、2026-2027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的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至9月23日;
2、原2024-2025年度已入册机构(注册地须为**市本市)如继续申请入册,提交资料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18日;
3、新申请入册机构提交资料时间为9月9日至9月23日;
4、入册申请资料提交时间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为准;
5、报名截止后,本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小组将开展材料审查、实地考察、有关部门走访,研究确定入围机构名****人民法院备案审查,由省高院统一公告。
三、专业类别
(一)鉴定类
1、 建设工程专业。包括工程造价、工程检测、工程设计等;
2、会计审计专业。包括会计审计、税务审计等;
3、其他专业。包括产品质量、测量测绘、知识产权、珠宝、 文物、烟花爆竹、机动车技术状况等。
(二)评估类
包括资产、房地产、土地、机动车价值、珠宝、矿业权评估 和价格鉴证、保险公估等。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机构注册地应属**市管辖范围内。每类专业的申报机构,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集团类关联机构,只能择一申报。两家以及两家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作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机构不得重复申报。此外,报名机构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原2024-2025****法院名册内专业机构(注册地须为**市本市)
(1) 根据本通知明确的编制范围向我院主动申请,并自愿签订新的《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提交申报材料;
(2) 经营和执业资格存续、年检合格;
(3) 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业务水**出庭质证能力,每个专业登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均应取得相应资格且提供本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有规定无须缴纳社保的应提供不少于 2年的聘用合同);
(4) 入围2024-2025****法院名册以来,至少承办(或 报名)1件以上(含****法院的委托鉴定、评估事项,且没有****法院委托期限的鉴定、评估事项;
(5) 入围2024-2025****法院名册以来,无负面问题清单反馈(含审计、巡视、信访举报问题反****法院核查认为不属实(或不受影响);
(6) 入围2024-2025****法院名册以来未受到行政主管 ****协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法院暂停履职、除名处罚的,截至报名之日应不在影响期内;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严重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新报名入册的专业机构
(1)根据本通知明确的编制范围向我院主动申请,并自愿签订《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并提交申报材料;
(2)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执业许可,如符合参加年检条件的应****行业协会年检合格;
(3)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业务水**出庭质证能力,每个专业登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均应取得相应资格且提供本机构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有规定无须缴纳社保的应提供不少于 2年的聘用合同,外地专业机构在张分支机构须提供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的在张缴纳社保证明);
(4)近2年内未受到****行业协会)行政处罚 (或行业惩戒),如2年前受到上述处罚,****法院暂停履职、除名处罚的,截至报名之日应不在影响期内;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严重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正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门条件
1、工程造价类鉴定人员应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从事水利、公路等专业领域工程造价鉴定还应取得相应专业领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工程质量类专业机构相应项目的鉴定人员资质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规定要求;
3、产品质量类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获得 “CMA”资质认定证书;
4、机动车鉴定评估类鉴定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规定要求;
5、二、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法院对外委托房地产评估。
五、申报资料
1、入册申请书(见附件一)、申报表(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
2、《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社保信息;
4、收费标准及依据;
5、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
6、资质证书;
7、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或是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
8、行业年度审核证明;
9、行业年度奖惩情况。
六、工作纪律
1、严禁与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2、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请托等不正当行为,同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不正当方式干扰或影响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所有相关工作****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法院关于“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
4、申报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和入选资格。
我院将重点加强对司法辅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编制工作期间廉政问题的督查力度,对于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将采取严肃的处理措施,确保整个工作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廉洁。
七、提交材料地点及联系人
申请入册的机构****人民法院确定的入选基本条件,所需资料按目录编制,提交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扫描件1份(所有原件需高清扫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命名为xx公司入册申请xx类机构材料)。
材料提交邮箱:****@qq.com
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司法技术室203办公室
联系人:姚昕林
联系电话:074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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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