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月亮湾石门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EPC+0)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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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服务内容 洽谈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 截止报名时间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备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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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月亮湾**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EPC+0)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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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120,000,000元)
工程造价咨询
跟随施工图预算进度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第一条 财审费用计取规则 (一)基础累进计费标准(依据婺府办字[2025]63号) 1、200 万元(含)以下:2.25‰ 2、200 万元 —500 万元(含):2.15‰ 3、500 万元 —1000 万元(含):2.05‰ 4、1000 万元 —3000 万元(含):1.95‰ 5、3000 万元 —6000 万元(含):1.85‰ 6、6000 万元 —10000 万元(含):1.75‰ 7、10000 万元以上:1.65‰ (二)费用折扣与额外计费约定 1.工程财审基本费:按上述累进计费核算总额后执行 8 折计价; 2.审减专项费用:按项目最终审减总金额的 1% 单独计取。为防止因送审稿质量低而产生审减率虚高情况,实行审减率“封顶”规定。如审减率超过10%则按10%计费。 3.本项目将分三期进行财审,如后续项目无法继续,则评审终止。详见附件《**县月亮湾**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EPC+0)项目财评单位基本要求》。
**县月亮湾**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EPC+0)项目财政评审
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随机抽取
2026-09-07 17:30:00
线上选取
2026-09-0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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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项目公示
项目业主 采购项目名称 选取机构中介服务方式 无效原因 无效时间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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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月亮湾**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EPC+0)项目
随机抽取
中标单位无相关业绩,已提供放弃函
2026-09-09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9
废标公告
婺源县月亮湾石门生态环境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EPC+0)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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