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碣石湾海域金厢片区3号海洋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汕尾-陆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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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碣石湾海域金厢片区3号海洋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市碣石湾海域金厢片区3号海洋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海滨大道中2622****环境局,邮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879

传 真:0660-****38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碣石湾海域金厢片区3号海洋产业园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碣石湾金厢片区海域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市碣石湾海域金厢片区3号海洋产业园位于**市碣石湾金厢片区海域,主要采用浮筏式吊笼和重力式网箱进行集约化养殖活动,养殖对象为牡蛎、扇贝、石斑鱼、金鲳鱼、褐篮子鱼等。项目申请养殖用海面积444.1454公顷,分为养殖区1、养殖区2和养殖区3共三个养殖区,其中除养殖区3有100公顷面积用于重力式网箱养殖以外,其余均用于浮筏式吊养。工程总投资为7006.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采取大气污染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噪声污染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水污染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防污应急措施等。应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锚泊布局,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船舶,加强设备和船舶的维护管理,严格控制鸣笛,夜间禁止强噪声设备施工;应在工程区附近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浮标或太阳能警示灯,加强施工监督管理,严禁向海域内随意排放和丢弃污染物。项目施工期船舶污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关于发布的公告》相关要求,船舶生活污水暂存至船舶污水收集舱,上岸后经槽车转****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暂存至船舶含油污水收集舱,收集上岸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船舶废气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箱运回陆地,上岸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绳索、废弃浮子及废弃网衣等废弃养殖设施材料分类收集,上****公司回收,严禁随意丢弃入海。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养殖区域不得超出申请用海范围,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密度,应做好海水水质监测工作,选择合适的饵料及控制投喂量,优化饵料营养组成及投喂方式。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关于发布的公告》相关要求,生活污水收集暂存至生活污水收集舱,定期收集上岸后经槽车转****处理厂处理排放;船舶含油污水暂存至船舶含油污水收集舱,收集上岸后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理。网衣冲洗水排入陆域污水管网,杜绝直接排海。鱼苗消毒、病鱼治疗隔离处置,有关消毒、药物废水收集上岸委托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网箱优先设置临时围隔局部泼洒、药浴或药物拌饲投喂。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工作船舶的日常维修与保养,使用符合标准的合规燃料油及合格船舶设备,船舶废气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的相关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应加强运维作业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船舶,加强设备和船舶的维护管理,严格控制鸣笛,夜间禁止强噪声设备作业。

(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上岸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弃绳索、废弃浮子、废弃网衣等废弃养殖设施材料收集上岸后****公司回收处理;应设置病死水产品冷藏舱进行妥善收集病死水产品,并按照《水产养殖动物疫病防控指南(试行)》(农渔养函〔2022〕116号)及《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 7015-2022)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随意丢弃。网衣冲洗下来的存活个体直接回归海洋;少数死亡生物分类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清理出的塑料碎片、渔网残片等海洋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蚝壳应运送至专业**化利用企业加工处理,或运送至规定堆放场集中堆存,严禁随意堆放或倾倒入海。

(5)环境风险。项目运营期采用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措施、溢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养殖病害、有毒有害生物风险防范措施,贝类品质污染风险预防措施等。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船舶碰撞溢油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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