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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识别号:****0103MAEACK677F)
我局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长宽税限改〔2025〕62767 号)、2026年7月1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长宽税通〔2026〕32463号),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该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长宽税限改〔2025〕62767 号)
特此公告。
****总局****税务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