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分中心及街****中心项目(监理)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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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9项“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系统,实行线上投诉,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投诉。线上投诉通过登录福****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 网址:https://ggzyjd.****.cn/)点击“投诉信息”栏选择“我要投诉 ”,按要求填写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修改为:“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招投标活动的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投诉。线上投诉通过登录**省公共资 ****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网址:https://ggzyjd.****.cn/),点击“投诉信息”栏,选择“我要投诉”,按要求填写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此内容的均做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2“(7)监理人员擅离工作岗位者(含值班脱岗、 应旁站部位无监理人员旁站),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当期监理费中扣除,累计超过五次的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人员,且每更换总监一人次支付合同监理费的 5%的违约金,每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次支付合同监理费的 2%的违约金,每更换监理员一人次支付合同监理费的 1%的违约金。”修改为“(7)监理人员擅离工作岗位者(含值班脱岗、 应旁站部位无监理人员旁站),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当期监理费中扣除,累计超过五次的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人员,更换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2“(8)若监理人员因失职或其他原因(含值班脱岗、应旁站部位无监理人员旁站),委托人认为对监理工作、工程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人员,监理人应在 7 日内更换有关人员,每更换总监一人次扣罚合同监理费的 5%,每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人次支付合同监理费的 2%的违约金,每更换监理员一人次支付合同监理费的 1%的违约金。”修改为“(8)若监理人员因失职或其他原因(含值班脱岗、应旁站部位无监理人员旁站),委托人认为对监理工作、工程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人员,监理人应在 7 日内更换有关人员,更换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 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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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9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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