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厂家属院等14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5年小区红线内)施工招标答疑及变更公告二
一、答疑内容
问题一:1、请提供本项目施工期间水源位置,和用水来源2、请提供本项目施工期间电源位置,和电容量;3、招标文件P9页10.2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在招标控制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增值税)的基础上下浮,且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增值税)下浮比例不得低于或等于8%,否则其投标无效”且在招标文件附件中给了详细控制价,请问:是不超过上述规定的控制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增值税)即可还是附件中列出的所有清单综合单价等均不能超过
答复: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落实。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落实。3、不超过控制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增值税)即可。
问题二: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企业其他信誉情况”的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招标文件并无“诉讼及仲裁”的具体年份要求,请明确“诉讼及仲裁”的年份具体为几年
答复:招标文件对“诉讼及仲裁”的年份不设置强制统计年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即可。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如下:标书代写
二、 变更内容
1.本项目最新招标文件及控制价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并下载,各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遗漏后果自负,为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2.本项目原质疑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1:00前”,变更为“2026年9月18日11:00前”。标书代写
3.本项目原质疑回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6时30分前”,变更为“2026年9月21日16时30分前”。标书代写
4.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09时00分”变更为“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岳星宇
电话:188****735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尹艳萍
电话:135****0113
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代码:124********7152602
监督部门联系人:梁晓楠
监督部门电话:03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