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高新区新能源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暂估价(一)、(三);**高新区国电投新能源新质生产力项目(一期)-暂估价(一)、暂估价-精装修、展厅)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变更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变更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三、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