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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一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方案涉及1个项目: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一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项目共涉及3个地块,涉及地块位于古井镇奇乐村,面积共0.5479公顷。根据**区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5337公顷,建设用地0.0142公顷。
本****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清单(试行)》,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一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中的城市道路。因此,根据项目实际落实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5479公顷。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0.0026公顷,建设用地0.5453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使用后,周转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全部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示时间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网站
(二)现场公示:落****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寄地址:****中心南路17******局,邮编529100
(二)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170
特此公示。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
2.落****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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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