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岭石油化工液蜡精馏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9-****1042 传真:0379-****4547 通讯地址:**市**区开元大道248号(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 **新岭石油化工液蜡精馏项目 | **市****开发区石化园区 | ******公司 | ******公司 | 项目位于******开发区石化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在厂区空地**一套8万吨/年液体石蜡精馏装置,通过精馏生产5种液蜡产品,同时对厂区现有工程储运销售方案进行调整,改造后每年新增8万吨液蜡产品,成品油及甲醇的仓储与销售规模减少至2.685万吨。新增工程及设备充分利用厂区现有,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31111.97万元,环保投资278万元。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储罐装卸及呼吸废气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引入加热炉经低氮燃烧后排放;精馏塔不凝气经收集后引入加热炉经低氮燃烧后排放。 2. 废水。项目生产工艺废水经脱水静置罐+纤维聚结油水分离器处理,车间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及维修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以上废水与循环水场外排水一起经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废油及油泥、清罐污泥及废水、废活性炭等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储存、转移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