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装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花莲路8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CCDWV压印设备、AOI检测线、影像测量仪、复合机器人系统AGV、CNC、撕膜机、组胶机、热压机等生产设备,对原有数字包装生产线进行部分设备淘汰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新增年产装饰件4000万片的生产能力。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厂区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中心河,雨水****中心河水质,三角中心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雨水排放参照《**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的要求,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应设立标志牌,标志牌安放位置醒目,保持清洁,不得污损、破坏。工业企业应定期开展雨水收集系统日常检查与维护,及时清理淤泥和杂物,确保设施无堵塞、无渗漏、无破坏,确保不发生污水与雨水管网接错、混接、乱接等现象,严禁将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高浓度废液等暂存、蓄积或倾倒在雨水沟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空调冷却塔系统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间接冷却废水一同接管至海****公司,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同时达到海****公司设计进水标准要求。海****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标准。废切削液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扩建项目印刷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限值。
(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执行。
(五)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六)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1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