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第三批)资产对外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竞价公告,对2026年****的(第三批)资产对外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9月8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物:2026年****的(第三批)资产对外招租项目(一标段)
成交人:****
成交价:柒万玖仟元整/5年(79000.00元/5年)
标的物:2026年****的(第三批)资产对外招租项目(二标段)
成交人:郝明涛
成交价:柒仟贰佰元整/3年(7200.00元/3年)
标的物:2026年****的(第三批)资产对外招租项目(三标段)
成交人:王良柱
成交价:叁万陆仟叁佰元整/3年(36300.00元/3年)
招标人联系人:张永宏
联系电话:139****1195
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露
联系电话:0550-****868/153****3112
收费标准:参考滁公管【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收费金额:2000.00元
公示期: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2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管理局),地址:****中心7号楼417室,联系人:鲁主任,联系电话:0550-****970。。
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业主单位:****
代理公司:****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