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委托,****对****、药学部医用耗材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00秒(**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药学部医用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预算单价 |
单价最高限价 |
谈判 保证金 |
| 1 |
1-1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棕色液体瓶) |
否 |
0.55元 |
0.55元 |
0 |
| 1-2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棕色液体瓶) |
否 |
0.9元 |
0.9元 |
0 |
|
| 1-3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棕色液体瓶) |
否 |
1.85元 |
1.85元 |
0 |
|
| 1-4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棕色宽口瓶) |
否 |
0.4元 |
0.4元 |
0 |
|
| 1-5 |
低密度聚乙烯药用 滴眼剂瓶 |
否 |
0.45元 |
0.45元 |
0 |
|
| 1-6 |
口服固体药用**度 聚乙烯瓶 |
否 |
0.4元 |
0.4元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说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505室
售价:¥0.0元(人民币)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⑴ 直接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提供采购公告中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若有)后受理;
⑵邮箱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将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163.com),并获取采购文件。未在以上获取时间内发送至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为未办理相关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00时(**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00时(**时间)
地点:**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芗**胜利西路59号
联系方法:陈老师0596-****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505室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6-****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