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县启顺橡胶厂(个体工商户)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150万张地毯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天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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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2026-09-09
主动公开面向社会
拟对****(个体工商户)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150万张地毯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6]31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局拟对****(个体工商户)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150万张地毯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150万张地毯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洪畴镇洪三大道13号3号楼

三、建设单位:****(个体工商户)

四、环评单位:******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50万元,拟购置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切胶、破碎、密炼、开炼、硫化、修边等工艺,建成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150万张地毯的生产线项目。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护舷及道口板生产车间:配料、炼胶及硫化废气排气筒出口

DA001

颗粒物

密炼、开炼、硫化等所有产生废气的工序均设置废气收集措施,配料间采用整体密闭换风,密炼、开炼、硫化工序采用集气罩+硬隔离收集。配料、密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再与开炼、硫化废气合并接入“喷淋塔(自带除雾)+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

非甲烷总烃

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3)中表2

地毯生产车间:配料、炼胶及硫化废气排气筒

出口

DA002

颗粒物

密炼、开炼(含冷却)、硫化等所有产生废气的工序均设置废气收集措施,配料间采用整体密闭换风,密炼、开炼、硫化工序采用集气罩+硬隔离收集。配料、密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再与开炼、硫化废气合并接入“喷淋塔(自带除雾)+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

非甲烷总烃

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3)中表2

厂界无组织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设备均为密闭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清扫等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

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3)中表1

厂区内厂房外

非甲烷总烃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境

废水总排放口/DW001

pH值、CODCr、NH3-N、SS、BOD5、TP、TN、石油类

①生产废水:设1座1.0t/d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混凝沉淀”,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化粪池,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最终去向:纳管****处理厂处理

纳管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尾水排放标准:《****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规定标准

硫化物

声环境

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

等效连续A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针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和减振沟;风机设置隔声、消声装置,安装减振垫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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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需要更换时直接由**市****公司上门更换并将废活性炭回收再生,厂区内不设废活性炭贮存点;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措施要求:严格分类收集,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严格遵守《**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23〕28号)中相关要求,并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仓库建设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措施要求:分类分区收集贮存,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处理,符合“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同时有专人看守防遗失。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做好标识;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163.com

电话:0576-****1792 传真:0576-****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6日

信息发布单位:****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6年9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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