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等,主要为:对主楼进行改造、装修、完善附属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2建设地点:**市东**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招标控制价: ****052.65 (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对主楼进行改造、装修、完善附属配套设施等。
2.6项目编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至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30万元(含)以上类似改造工程业绩,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3****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3.5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2023至2025年度)应包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
3.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入库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日8:30-11: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下同)申领文件。
5.2申领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请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163.com。
(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3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网页查询信息需截图加盖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 09时30分,地点为**市**区。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7035
地 址:**市
监 督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10-****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