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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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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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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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高新区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名称 王灿 联系电话 187****6772
开标时间 2026年9月8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开标室十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万元) 获奖情况
第1名 ****,恒****公司 郑黎琳
陕161********01591
10168.6200
第2名 ****集团有限公司,中北****公司 张建
陕161********00366
10180.9730
第3名 陕****集团有限公司,中盛****公司 蔡敏
陕161********08508
10179.0200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9月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9月14日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187****6772(**省**市**区太华北路甲字88****广场10层)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监管部门 **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电话 09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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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9
候选人公示
渭南高新区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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