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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83085A | 建设单位法人:屠文伟 |
| 屠文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店口镇(原阮市镇)下金村前山里头(金家站村1397号) |
| 年产150万只卫浴配件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2-C33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店口镇(原阮市镇)下金村前山里头(金家站村1397号) |
| 经度:120.378353 纬度: 29.9070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20 |
| 诸环建〔2026〕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 |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83085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681MA2BH0JE9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218253R | 竣工时间:2026-05-19 |
| 2026-05-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31 |
| 2026-08-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0eOTu6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0万只卫浴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万只卫浴配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弯管、退火、涨管/退火、弯管、冷冲拉伸→焊接→精加工→干抛→超声波清洗→烘干→检验→包装入库。 模具加工:铁材→精加工→模具→用于生产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弯管、退火、涨管/退火、弯管、冷冲拉伸→焊接→精加工→干抛(外协)→超声波清洗→烘干→检验→包装入库。 模具加工:铁材→精加工→模具→用于生产加工。 |
| 实际抛光工序外协,不购置抛光机,该变动对产能无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试压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处理站点。超声波清洗废水采用低温蒸发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90%的上层水蒸气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剩余10%蒸发浓缩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焊接烟尘G1、抛光粉尘G2。 焊接烟尘G1: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抛光粉尘G2:经半密闭罩收集后,通过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防护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声、消声设施,做减震基础。 4、固废:废包装材料S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S2、废焊丝焊渣S3、烟粉尘收尘S4、废砂轮S5、废布袋S6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企业**危废暂存间(15m2,1#车间东北侧),废乳化液(含金属屑)S7、废机油S8、废液压油S9、废包装桶S10、废油桶S11、蒸发浓缩液S12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S13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试压废水。 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处理站点。超声波清洗废水采用低温蒸发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90%的上层水蒸气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剩余10%蒸发浓缩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实际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为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企业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②已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声、消声设施,做减振基础;③已合理布局,优化布置机床等设备设施;④日常生产时,车间窗户尽可能关闭。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焊丝焊渣、烟粉尘收尘、废布袋、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蒸发浓缩液、生活垃圾。实际未购置抛光机,不产生废砂轮。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焊丝焊渣、烟粉尘收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公司;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蒸发浓缩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油润****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于1#车间东北侧设有一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5m2)。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做好了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地面已做好硬化,并设有导流沟,同时标识标牌、周知卡、管理制度等已上墙。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整齐堆放,定期清理,且设有专人做好相应的管理、贮存、交接、外运等登记工作,危废进出库有相应的台账记录。 |
| 实际抛光工序外协,不产生抛光粉尘和废砂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6 | 0.0553 | 0.06 | 0.06 | 0 | 0.055 | -0.005 | |
| 0.06 | 0.055 | 0.06 | 0.06 | 0 | 0.055 | -0.005 | |
| 0.009 | 0.008 | 0.009 | 0.009 | 0 | 0.008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736 | 0 | 0.238 | 0.736 | 0 | 0 | -0.7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 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处理站点。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要求。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限值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为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企业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②已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声、消声设施,做减振基础;③已合理布局,优化布置机床等设备设施;④日常生产时,车间窗户尽可能关闭。 |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侧监测点的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废包装材料S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S2、废焊丝焊渣S3、烟粉尘收尘S4、废砂轮S5、废布袋S6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企业**危废暂存间(15m2,1#车间东北侧),废乳化液(含金属屑)S7、废机油S8、废液压油S9、废包装桶S10、废油桶S11、蒸发浓缩液S12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S13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焊丝焊渣、烟粉尘收尘、废布袋、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蒸发浓缩液、生活垃圾。实际未购置抛光机,不产生废砂轮。 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焊丝焊渣、烟粉尘收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公司;废乳化液(含金属屑)、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蒸发浓缩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市油润****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于1#车间东北侧设有一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5m2)。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做好了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地面已做好硬化,并设有导流沟,同时标识标牌、周知卡、管理制度等已上墙。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整齐堆放,定期清理,且设有专人做好相应的管理、贮存、交接、外运等登记工作,危废进出库有相应的台账记录。 |
| 1 |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储存管理,杜绝二次污染,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2、企业应加强对危废仓库和原料仓库的日常管理,污染物处理装置的管理及日常检修维护,严防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非正常工况发生时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排除,使非正常工况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3、建立一套紧急状态下的反应对策、设备和人员,并定期演练,一旦出现紧急状态,在采取相应对策的同时应考虑疏散无关原料、设备和人员,将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4、做好生产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及时维护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5、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维护,按要求落实日常监测,确保废气处理措施正常安全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若末端治理设施因故不能运行,须立即停止生产。 6、加强安全生产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日常运营阶段应做好以下措施: 设计阶段:企业应当****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施工阶段: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依法、依规进行环保设施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 日常运营期间:企业应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有限空间操作等危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1、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储存管理,杜绝二次污染,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2、企业已加强对危废仓库和原料仓库的日常管理,污染物处理装置的管理及日常检修维护,严防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非正常工况发生时应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排除,使非正常工况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3、已建立一套紧急状态下的反应对策、设备和人员,并定期演练,一旦出现紧急状态,在采取相应对策的同时应考虑疏散无关原料、设备和人员,将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4、已做好生产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及时维护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5、已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维护,按要求落实日常监测,确保废气处理措施正常安全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若末端治理设施因故不能运行,能够立即停止生产。 6、加强安全生产要求 已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日常运营阶段已做好以下措施: 设计阶段:企业已当****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施工阶段:已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环保设施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 日常运营期间:企业已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有限空间操作等危险作业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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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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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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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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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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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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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