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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09
| 项目名称 | **36-1油田WHPR平台10口调整井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辽东湾海域**36-1油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236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小刚 |
| 联系人 | 王春山 | 联系电话 | 022****3356 |
| 项目投资(万元) | 47887 | 环保投资(万元) | 96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1-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在现有SZ36-1WHPR实施10口调整井。 本次工程投产后SZ36-1WHPR最大产量为:油1026立方米/天(2027年),生产水12145立方米/天(2036年),天然气2.28万立方米/天(2027年);液12525立方米/天(2036年)。 本次工程投产后依托处理平台SZ36-1CEPQ最大产量为:油3865立方米/天(2027年),生产水51341立方米/天(2036年),天然气10.79万立方米/天(2027年);液52910立方米/天(2036年)。 本工程投产后各平台的油气水均不超过其设计能力,且各平台之间的海管输送能力均不超过其设计能力,可以满足本工程投产后的需求,依托可行。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锅炉、发电机组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硫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通过施工船舶或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管线排放至海洋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行期含油生产水通过生产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后回注地层。 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运至陆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非油层段钻井液(3671立方米)、非油层段钻屑(1950立方米)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排海。2. 非油层段钻井液最大排放速率35立方米/小时。非油层段钻屑平均排放速率为19.3-22.5立方米/天(单侧排放)。3. 将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回收至专用垃圾箱,通过船舶运回陆地资质单位处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船舶含油污水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均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移动式钻井平台或平台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海;非油层段钻井液和非油层段钻屑应避开斑海豹繁殖行为集中期(1月至2月),在满足相关要求后排海。运营期: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新增生产垃圾全部运回陆地处理。 | ||
| 承诺:**** 刘小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