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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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交通局关于**区农村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6〕27号)已收悉。为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优化生态环境、加强社区建设,****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农村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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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对**区育才路街道、南街街道、中(北)街街道、园艺镇、尾闸镇、红果子镇、庙台乡、礼和乡、燕子墩乡共计5305户住宅采用空气源热泵及地源热泵技术进行采暖改造,改造面积53.05万平方米;****政府、****派出所、****卫生院等6处公建区域进行采暖改造,改造面积2.27万平方米,安装复叠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17台、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6台、分体式空调机组25套,****党校、****政府**光伏车棚,配套建设储能系统以保障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电。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区农村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示范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7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638.1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7115.5万元,其他费用300.18万元,预备费222.47万元。
资金来源:生态环境部美丽蓝天项目专项资金,农户自筹,不足部分由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及《****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
(二)****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严控制概算投资。同时,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三)****应切实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内容不得突破原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如发生用途和建设内容变更,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