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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废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以及相关环保专家组成,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形成了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讨论评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已投入运行内容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按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废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合格。”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众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可向建设单位致函、致电。
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10月13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顺利
联系电话:139****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