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方案》(青民发〔2026〕19****民政局《关于上报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资质评估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选资质完备、管理规范、专业可靠的评估机构承担我县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为养老**配置、补贴发放提供科学依据。
二、申报时间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4日9: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合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机构运营满1年以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用状况良好,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含老年人能力评估。
(二)人员配置达标。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全部****中专及以上学历,拥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经历及相关专业背景;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等级证书,中级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人、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熟练掌握评估指标与工作要求;医护专业背景人员不少于2人,保障评估工作专业开展。
(三)软硬件设施完备。拥有固定评估场所,设置接待室、评估室、档案储存室等;配齐上门评估设施设备和工具,含建立电子化评估档案管理系统,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可满足集中评估、入户上门评估双重工作需要。
四、申报材料
1.评估机构申报表和评估机构承诺书;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或统计网截图。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评估人员名册及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医护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承诺书;
6.评估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注明规格、数量、购置时间);
以上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应扫描PDF纸****民政局。
五、申报流程
1.评估机****民政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2.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民政局进行公示。
3.县民政局对参与评估的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参与机构的调整和更新工作。
4.县民政局根据审核情况公布入围机构。
六、工作要求
1.入选机构严格执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落实“亮证评估”,评估结果严格审核签字,做到结果真实准确、全程可追溯。
2.建立评估人员常态化培训考核机制,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4学时,持续更新专业知识;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履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得与被评估对象存在利害关系,严守信息保密纪律。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福才
联系电话:157****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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