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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2983U | 建设单位法人:李样人 |
| 苗应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高新****园区 |
| ****含锌二次**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12-C3212-铅锌冶炼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高新****园区****原有厂区内 |
| 经度:116.276190 纬度: 29.76871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4 |
| 赣环审〔2024〕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507 |
| 3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36175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3********2995850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3********2995850 | 竣工时间:2025-12-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8QuBwV |
| 技改C3212铅锌冶炼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C3212铅锌冶炼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32000t锌锭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32000t锌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现有锌焙砂低酸浸出工序后增加高酸浸出工序(提高锌浸出率)和中和除铁工序(去除高酸浸出的Fe),中****铁矿法喷淋除铁工艺,外购次氧化锌及现有铅系统收尘灰(次氧化锌)分别经碱洗、球磨、水洗等工序处理后,用于中和锌焙砂高酸浸出矿浆中的过量硫酸,进行中和除铁,中和除铁后滤液返回现有锌焙砂中浸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在现有锌焙砂低酸浸出工序后增加高酸浸出工序(提高锌浸出率)和中和除铁工序(去除高酸浸出的Fe),中****铁矿法喷淋除铁工艺,外购次氧化锌及现有铅系统收尘灰(次氧化锌)分别经碱洗、球磨、水洗等工序处理后,用于中和锌焙砂高酸浸出矿浆中的过量硫酸,进行中和除铁,中和除铁后滤液返回现有锌焙砂中浸工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明沟明管”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确保回用水经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 (GB/T19923-2024) 、《工业废水铊 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要求后方可回用。 废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要求。 噪声: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员工进行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即不新增生活污水量。新增的废水包括外购次氧化锌碱洗废水、浊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初期雨水。 外购次氧化锌碱****处理站石膏+中和工序处理后回用作现有工序烟化炉冲渣补充水,不外排;浊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的初期雨水依托原有废水处理系统“生物制剂+碱液+PAM”工序处理处理后回用作现有工程烟化炉冲渣补充水,不外排。 废气: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气包括:高酸浸出废气、中和除铁废气、电积车间酸雾、锌熔铸废气、浸出渣蒸汽干燥废气、外购次氧化锌原料装卸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及对原有镉回收车间废气除尘和酸雾净化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本项目高酸浸出废气、中和除铁废气并入原有焙烧矿及氧化锌浸出及浓密工序各浸出槽废气一同处理,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31)排放;锌熔铸废气并入原有锌熔铸感应电炉废气一同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熔铸烟囱(DA008)排放;浸出渣依托原有设施进行蒸汽干燥,干燥废气经原有一级旋风除尘器+一级湿法旋流板塔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30m干燥烟囱(DA009)排放;对原有镉回收车间废气除尘和酸雾净化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增加覆膜布袋除尘器提升整体除尘效率,并将现有玻璃钢酸雾鼓泡净化塔改为酸雾喷淋塔,提升酸雾去除效率,处理后气体通过21m高排气筒(DA028)排放;外购次氧化锌原料装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来自风机、泵、起重机等。项目通过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内布局,合理布置车间,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等降噪措施降低周边影响。 |
| 项目环评要求外购次氧化锌处理车间设置10m3事故池,因车间内空间不够,实际外购次氧化锌处理车间设置沟渠并设置2个1m3中间池,事故时,车间内通过隔膜泵将废液转移至压滤渣浆化槽(30m3),变更后未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及降低;环评要求外购次氧化锌原料装卸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实际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为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9.02 | 0 | 0 | 0 | 0 | |
| 0 | 0 | 5.22 | 0 | 0 | 0 | 0 | |
| 0 | 0 | 1.2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272.22 | 0 | 0 | 0 | 0 | / |
| 0 | 0 | 272.83 | 0 | 0 | 0 | 0 | / |
| 0 | 0 | 20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 | 本项目员工由现有工程员工进行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即不新增生活污水量。新增的废水包括外购次氧化锌碱洗废水、浊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初期雨水。 外购次氧化锌碱****处理站石膏+中和工序处理后回用作现有工序烟化炉冲渣补充水,不外排;浊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增的初期雨水依托原有废水处理系统“生物制剂+碱液+PAM”工序处理处理后回用作现有工程烟化炉冲渣补充水,不外排。 | 回用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标准要求,铊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限制要求。 |
| 1 | 废气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气包括:高酸浸出废气、中和除铁废气、电积车间酸雾、锌熔铸废气、浸出渣蒸汽干燥废气、外购次氧化锌原料装卸废气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及对原有镉回收车间废气除尘和酸雾净化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本项目高酸浸出废气、中和除铁废气并入原有焙烧矿及氧化锌浸出及浓密工序各浸出槽废气一同处理,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31)排放;锌熔铸废气并入原有锌熔铸感应电炉废气一同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熔铸烟囱(DA008)排放;浸出渣依托原有设施进行蒸汽干燥,干燥废气经原有一级旋风除尘器+一级湿法旋流板塔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30m干燥烟囱(DA009)排放;对原有镉回收车间废气除尘和酸雾净化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增加覆膜布袋除尘器提升整体除尘效率,并将现有玻璃钢酸雾鼓泡净化塔改为酸雾喷淋塔,提升酸雾去除效率,处理后气体通过21m高排气筒(DA028)排放;外购次氧化锌原料装卸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高酸浸出、中和除铁废气处理后采样点(DA031)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1.80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锌熔铸废气处理后采样点(DA008)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浸出渣蒸汽干燥废气处理后采样点(DA009)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1.3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含锌二次**处理后废气采样点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镉回收废气处理后采样点(DA028)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8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20,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浓度最大值0.168mg/m3,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0.266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颗粒物均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修改单中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来自风机、泵、起重机等。项目通过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内布局,合理布置车间,采取减振、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等降噪措施降低周边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4个厂界噪声测点中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62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或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对相应区域采取了防渗措施。**的外购次氧化锌预处理车间湿法区域已按要求进行防渗,焙烧矿浸出及浓密厂房、过滤及干燥厂房、镉回收厂房、铅原辅料仓、废油库房、污水站防渗依托原有。 |
| 1 | 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装卸废气布袋收尘、浸出渣、锌熔铸浮渣、锌熔铸烟气布袋收尘、浸出渣蒸汽干燥废气收尘、铜镉渣、硫酸钙渣、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初期雨水沉淀污泥、镉回收布袋收尘。 本项目自产浸出渣、锌熔铸浮渣、锌熔铸烟气布袋收尘、浸出渣蒸汽干燥废气收尘、铜镉渣、初期雨水沉淀污泥、镉回收布袋收尘等危险废物均返回现有工程作为原料回用,属于中间物料,产生后直接送往下游工序回用,不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废矿物油在废油库房内暂存后定期由******公司处置;外购次氧化锌原料装卸废气布袋收尘直接在生产线上回用;外购次氧化锌原料装卸废气布袋收尘直接在生产线上回用;一般固废硫酸钙渣定期外售**湖****公司作为生产水泥的钙质原料,废包装袋送清洗生产线后由**市****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
|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中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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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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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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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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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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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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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