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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物业项目劳务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心物业项目劳务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8日
二、更正事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1、1 付款方式 1、第一个季度结束,第二季度初,****公司需要向甲方提供服务清单及相关凭证,经甲方确认并收到合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25%;
2、同上第二个季度结束,第三个季度初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3、同上第三个季度结束,第四个季度初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
同上第三个季度结束,第四个季度初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以合同总价为基准计算每季度应付费用,若有扣罚则为扣罚后的余额,据实结算)。支付费用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发票。
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1、1 付款方式 1、第一个季度结束,第二季度初,****公司需要向甲方提供服务清单及相关凭证,经甲方确认并收到合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支付合同金额的25%;
2、同上第二个季度结束,第三个季度初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3、同上第三个季度结束,第四个季度初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
4、同上四个季度结束,于次月15日前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以合同总价为基准计算每季度应付费用,若有扣罚则为扣罚后的余额,据实结算)。支付费用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发票。
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三、其它补充事宜
此次更正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此次更正公告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