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采购“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2026年)(含药品、重点工业产品、计量三个领域)招标代理服务
3.服务项目金额:1005.37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内容:承接采购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2026年)(含药品、重点工业产品、计量三个领域)招标采购全流程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咨询、招标计划发布、招标文件编写、公告发布、处理项目开展中的质疑与投诉(如有)、协助委托人拟定答复材料(如有)、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协助合同签订、全套采购资料整理归档等。标书代写
6.代理服务费限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包干,最高限价68000.00元;
7.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服务事项全部办结为止;
8.采购数量:择优确定1家符合资格要求、满足服务需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下列要求需实质性响应并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设置,无排他、歧视性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固定营业场所;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4.已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备案,提供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承诺函);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诚信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标书代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方式:响应人需将纸质版响应文件(1套)胶装成册后密封递交。现场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址。
3.提交地点:********保障部(地址:**市**区敬业路3号)。
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一)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诚信承诺书
(五)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六)已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备案截图。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社保缴纳承诺函)
(九)财务状况(提供2025年度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固定营业场所;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
(十二)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十三)服务方案
(十四)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五)服务保障承诺函(针对第九条服务保障要求)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七、报价要求
1.报价币种:人民币。
2.响应人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成本、税金等所有费用。
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八、响应人报价须知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得分相同,以报价得分高者优先;如报价得分仍相同,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评审小组不再就价格进行单独磋商。
(三)无效响应情形:
1.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68000.00元)的;
2.响应方案等无法实质性满足采购需求;
3.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终止采购情形: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合格响应人少于3家时,本项目采购活动终止。
(五)诚信要求:响应人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发现响串通报价或其他限制竞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关响应人资格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响应人存在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给予负面评价。
(七)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付款方式: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协商支付。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敬业路3号
邮编:554300
联系人:陈念
联系电话:183****0796
附件:1.资格审查表
2.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