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储备(一)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9-09 22:28 至 2026-09-24 22:2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60387.53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商业用地(0901)、机关团体用地(0801)以及配套的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秀延街道刘家沟村,四至范围为:东子线以北、****油厂东苑小区以南、福园小区以西、兴园小区以东 | |||
| 经度 | 109.696000 | 纬度 | 37.14670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8-13 至 2026-09-0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纪小波 | 单位联系电话 | 155****967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纪小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5****967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赫建宝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459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县四路口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2014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储备(一)地块(地块编码:****)(以下简称 调查地块 )位于**省**市**市秀延街道刘家沟村,中心坐标为E 109.69600°、N 37.14670°,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60387.53平方米(合90.581亩),四至范围为:东子线以北、****油厂东苑小区以南、福园小区以西、兴园小区以东。调查地块原用地用途为旱地(0103)、城镇住宅用地(建制镇),转用征收前主要从事玉米种植等农业活动;现状主要为空地,东**现****电站和少量散户活动板房;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商业用地(0901)、机关团体用地(0801)以及配套的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项目组于2026年8月13日~9月8日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原为旱地及村庄建设用地,曾先后用作停车及汽车销售、工程建材的仓储、洗车、****电站等用途,其用地过程中对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相邻地块历史至今主要涉及农用地、居民区、商铺、粮库、广场、停车场、洗车店和修车店,其中洗车、修车等少量污染物的产生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潜在污染风险较小;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养护中心****加油站(****站)两处潜在污染源,经分析其生产活动虽有少量污染物产生,但其位于本次调查地块的地下水侧下游和下风向,在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条件下,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可知,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 |||||